根据工信部《2013年3月份通信业经济运行情况》统计分析,截至2013年3月底我国,移动互联网用户接入数8.17亿,在全国约14亿人口中,移动互联网用户约占58%,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移动互联网发展的趋势越来越明显,PC端的用户开始向移动端转移。
  曾几何时在PC端占据流量入口的搜索引擎,在移动互联网上倒是没有依旧强劲,作为全球最大的中文搜索引擎的百度,也只是在近期宣布百度移动搜索日活跃用户量超1亿,这还是百度努力多日的结果,至于其它的诸如搜搜、搜狗等,流量就更显得捉襟见肘了。
  移动互联网的爆发,让各个互联网企业都开始往这个“坑”里跳。而一些比较新潮的企业,特别是网络营销做的出色的一些企业,也开始把“黑手”伸到了移动互联网,在PC端的搜索引擎中获得巨大的效益,让一些企业主开始把这种模式搬到移动互联网上来。但是移动互联网的搜索引擎营销真的和互联网的搜索引擎营销模式一样吗?会不会有坑呢?
  据潇湘晨报报道,某企业花五万元在易查搜索上买“搜索关键词”,受骗后被告知“关键词的搜索权是不是商品还有争议,如果确定不是商品,双方签订的合同是无效的。建议消费者走司法途径,挽回损失。”
  同样的事情也发生在宜搜身上,《IT时代周刊》曾报道,宜搜深陷“欺诈”风波移动搜索出路问解,该文中的用户遭遇和上面的遭遇类似。
  在移动互联网刚开始起步的时候,百度、搜狗等并未在移动互联搜索引擎上发力,当时的PC端竞争本就激烈异常,百度等搜索引擎并没有太多的精力在互联网端。而当时的易查和宜搜等,都在互联网端有一定的用户基数,地位和PC端的百度、搜狗相差无两。
  分析宜搜和易查在移动端的诱骗道路,有几个共同点:
  第一,利用高端会议的幌子,给用户洗脑。两者都是利用某高端会议的幌子,把用户聚集在一起,然后再利用洗脑的方式,让用户掏钱买关键词。
  第二,花钱既可以买到数年的使用权。花多少钱即可买到三年甚至是十年的使用权,保证该企业在规定的时间内某个关键词一直都在首页。实际上作为互联网使用者都明白,无论是百度竞价还是谷歌广告,都是按点击收费的,不存在按年限来签订合同的做法。试想,如果有二十家公司都是同一类型,都要买某个关键词,那究竟谁在前面呢?用几万元钱,即可买到十年使用权让用户上当。
  第三,利用法律在移动互联网协议上的空白。利用法律在移动互联网端上的一些空白,钻漏洞,即使“事发”也找不到他们头上。
  移动互联网的美好,给了各个企业丰富的想象力,在PC端的网络营销上的甜头,让其看到了移动互联网营销的曙光,于是,各种砸钱项目都出现了。
  APP、微信公众号、微博、游戏等各种移动互联网使用频率较高的产品上都出现了企业广告,我曾在一款成人笑话的手机客户端上看到在笑话里面掺杂着某企业的网址,而该企业是一个正正当当的企业,这是在诱惑用户购买成人用品吗?显然不是。在很多游戏界面,也会见到这些企业的身影,笔者想问,这些企业还要节操吗?
  移动互联网固然美好,但是依据目前的形式来看,大多企业在移动端并未找到合适的盈利模式,即使是微信、微薄、百度等这些当前最红的产品,都没有说在移动互联网上能盈利多少多少,企业一窝蜂的方式真的适合移动互联网吗?移动互联网的急速爆发,让大多传统企业、互联网企业都没有在移动互联网上找到一个好的突破口,所以,在砸钱往移动互联网上突破的时候,看到彩虹也要注意“深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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